近年来,越来越多的留学生选择回国发展。其实,作为高学历高素质人才的代名词,留学生一直以来都是非常抢手的!
为了支持海外留学生回国发展,吸引人才落户,各个城市都陆续出台了很多优惠政策。
但是今年起,北京落户即将迎来新变!
留学生再无“落户自由”?
众所周知,疫情期间,北京为留学生落户大开方便之门,在境外留学不满365天的留学生,只要补充清楚相关材料,即可落户北京。
但是!请注意该政策有效时间是从2020年1月开始到疫情对留学的影响消除结束。
也就是说,从疫情结束的今年起,选择在北京工作落户的小伙伴,如果你们的境外时长不满足365天,极有可能无法再享受该政策的宽限。
这就意味着,2023年起,想落户北京的留学生必须满足以下基本条件:
●取得海外硕士以上学历,并拿到留服认证;
●境外留学天数大于365天;
●留学期间解除了国内原有工作单位的劳动合同;
●回国两年内提交落户申请;
●申请时年龄不超过45周岁;
由此可见,在疫情结束后的新的一年里,北京落户的申请条件将有所改变。
留学生北京落户指标必不可少
不过留学生想要落户北京,除了满足以上要素外,最重要的还是:签约单位有留学生落户指标。
一般情况下,北京留学生落户指标需要单位每年向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申请并获批。
而每年教留服给的名额有限,留学生找工作同时落户的难度就相对较高。
因此大家当务之急还是得找到一个能切实解决落户指标的单位。那么,北京哪些单位有落户指标呢?
公务员、事业单位
公务员(中央部委公务员以及北京市公务员)、事业单位(中小学教师、公立医院等有事业编的单位),提供名额较多。有指标、更靠谱!
央企与北京市属国企
在京央企的落户名额相对更多一些,具体可以查看国资委管理的央企名单,比如中国航天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国家电网、中石油中石化等等。
一般来说,在京的央企总部以及它们在京的二级单位都会有比较多的解决户口名额。北京市属国企归北京市管辖,也有数量可观的落户名额。
互联网公司、外企、创业公司等私营企业
在北京的部分互联网公司、外企、创业公司等私企也有落户的指标。通常来说,私企的落户名额没有“体制内”那么多,这些公司的落户指标竞争比较激烈,需要从面试阶段就好好争取。
办理流程以及有关要求
1、在京用人单位备案
备案要求见《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关于在京单位申请办理留学回国人员就业落户单位备案及申报接收计划的办法(试行)》。
2、在京用人单位申报年度接收计划
具体要求见《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关于在京单位申请办理留学回国人员就业落户单位备案及申报接收计划的办法(试行)》。
3、留学人员登录中心网上服务大厅就业落户栏目注册并在线向用人单位提交个人申请。
4、在京用人单位登录中心网上服务大厅就业落户栏目审核留学人员申请,按要求上传相关材料并提交单位申请。
5、中心审核。
(1)高层次留学回国人才优先审核。
(2)审核结果以电子邮件、短信方式通知用人单位和留学人员。特别说明:审核过程中如需补充材料,中心将以电子邮件或电话方式通知用人单位或留学人员。审核期间,若用人单位联系方式发生变化,须及时变更相关信息。
6、开具就业报到证和落户介绍信等
留学人员按照邮件通知要求,登录系统确认信息,缴纳服务费100元后,在线自行打印就业报到证、落户介绍信和入户人员基本情况表等电子证照。
7、留学人员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以上程序结束7个工作日后,留学人员可持已开具的落户介绍信、入户人员基本情况表、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等电子证照,以及本人护照、落户地址证明等相关材料原件前往北京市公安局人口管理总队户政大厅办理户口迁移手续。管理总队审核通过后将开具准予迁入证明。
用人单位需要在线上传提交的材料
1、《单位接收函》,《单位接收函(事业编制)》签字并盖章后的原件的彩色扫描件。提交申请时,留学人员应通过试用期且用人单位与留学人员所签订的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有效期应不少于6个月。
2、我国驻外使领馆教育处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原件的彩色扫描件。如无《留学回国人员证明》须提供:
(1)在国(境)外获得学位的留学人员:请提供国外院校的录取通知书或成绩单。
(2)出国做博士后研究或访问学者的留学人员,请提供由国外院校或研究机构出具的博士后研究或访问学者的相关证明(如录取通知书、交流合同等)。
3、在国(境)外获得学位的留学人员须先办理《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注:《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无需上传,系统会自动获取)。
4、非事业编制和其他性质单位的留学人员须提供《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和《个人所得税纳税记录》原件的彩色扫描件。
(1)由用人单位上传其最近3个月的《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可通过北京社保网上服务平台官网在线定制),例如:11月提交申请,需要提供7、8、9三个月的记录,若不能定制出3个月的社保记录,请勿提交申请,以免影响审核结果(注:要求社保证明上的单位名称与系统备案单位的名称、《单位接收函》上的盖章一致);
(2)点击“特色应用”栏在线开具《个人所得税纳税记录》(注:需提供入职以来的纳税记录)。
5、留学人员《档案保管证明》原件的彩色扫描件(注:《档案保管证明》须盖单位人事章)。
(1)留学人员档案存放在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无需上传档案保管证明。请用人单位确认留学人员档案状态为“档案已存入”后,再提交单位申请;
(2)留学人员档案存放在具备人事档案保管权的在京用人单位或单位委托的在京人事代理机构,请盖章上传《档案保管证明》。
6、留学人员户口本原件的彩色扫描件
(1)家庭户口请上传户口本首页和本人页正反面;
(2)集体户口请上传集体户口首页(首页复印件加盖集体户口管理部门印章)和本人页正反面;
(3)留学人员户口仍保留于在京高校,须先将户口迁回原籍后再提交单位申请;
(4)因户口本信息有误将会影响后续手续办理,建议留学人员与户籍地公安机关确认现户籍地址和登记机关是否发生变化,并及时更新户口本信息。户口本中出生地和籍贯须精确到市或区县。(注:申请人须为非农业户口)。
7、其它补充材料
(1)留学人员在国外有语言、预科或本科的学习经历,需上传相关证明材料(如语言证书、本科毕业证等)及硕士的录取通知书;留学人员在国外完成学业后继续在国外实习或工作,需上传相关证明材料(如录用通知书、合同等);
(2)中心审核过程中认为还须补充上传的其它材料。
(注:非中文、英文的材料须由正规翻译公司出具中文翻译件并加盖翻译公司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