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留学生而言,归国后首要任务是进行学历认证,这一步不仅是求职的关键材料,也是享受留学回国政策福利的重要证明。
近日,留学服务中心颁布了一项新的政策:若留学生在提交学历认证申请后接收到“不予受理通知单”,则将无法提供补充材料或申请复核。
根据最新的规定,留学生在完成学历认证后可能面临三种结果:
认证成功并获得认证证书;
认证暂时失败,收到暂不受理通知,可依据规定申请复核;
认证失败,收到不予受理通知,不得申请复核(此次新增规定)
认证失败,不予受理
官方解释指出,存在11种情况会导致学历认证申请不被受理,包括但不限于:
第二十条收到认证申请后,留服中心发现具有下列情形的,应当向申请人出具不予受理通知单,并说明理由:
(一)申请认证中学文凭等非高等教育层次的文凭证书;
(二)申请认证参加外语培训或者攻读其他非学历教育课程所获得的毕(结)业证书;
(三)申请认证进修人员、访问学者的研究经历证明和博士后研究证明;
(四)申请认证国(境)外高等院校或者其他高等教育机构颁发的预科证明:
(五)申请认证国(境)外荣誉称号,以及无相应学习或者研究经历的荣誉学位证书
(六)申请认证国(境)外各类执业资格证书;
(七)申请认证的证书不属于本办法第二条第三款所指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的其他情形;
(八)申请人未通过身份识别核验;
(九)申请人未能按要求提供申请材料;
(十)申请人无故重复提交认证申请;
(十一)其他应当不予受理的情形。
特别需要注意的是以下两种请求:
申请人未按要求提供申请材料;
申请人无故重复提交认证申请;
留学生必须确保提交的材料(护照、签证、身份证、成绩单、毕业文凭等)完整、准确,避免无故重复提交,以免浪费时间和360元的申请费用。
无法进行学历认证的其他情况:
除上述原因外,无法进行学历认证的情况还包括:
1.继续通过在线课程学习的留学生
从2023年春季学期入学起,仍采用线上模式在国内上网课的留学生,所获文凭证书将不予以认证!
2.仅持有证明信(西、意两国除外)的留学生
认证暂时失败,可二次复核
在可解释的特殊情况下,申请人虽然不持有证书,但具备真实学习过程并已获颁学历学位,则可持相关材料向留服中心提出认证申请。留服中心审核并认为情况属实后,则可以受理认证。下为官方列出的特殊情况:
1.遗失证书;
2.难民和流离失所者无法提交证书;
3.因不可抗力导致申请时无法提交证书;
4.依据所属(在)国(地区)法律或相关规定,学位证明信与证书具有同等效力;
5.其他特殊原因导致申请人无法提交证书。
但须注意的是,复核机会仅限1次,且不收取复核费用。申请时需详细说明复核理由,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以上内容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