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人认为MALAYSIA BOLEH!(马来西亚,能!),在马来西亚居住时间长的人,听到都会会心的一笑。实际上这个口号是马来西亚第四任和第七任首相马哈迪提出的口号,最初是用在体育方面。从那时起,一直被用于马来西亚在其他领域的成就,例如教育,经济和其它个人成就等方面。该口号是在1990年代初开始流行)。慢慢的这个口号在其他方面被赋予了另外的含义。
然而马来西亚并非法外之地,一旦被执法部门发现,所遭受的刑罚还是比较严厉的,在马来西亚的中国人身在异国,务必遵守该国的法律,减少不必要的麻烦。
马来西亚关税局在2024年1月27日公布了一则关于一名中国籍男子在未向马来西亚关税局及国家银行申报的情况下,从吉隆坡国际机场第一航站出发携带17万令吉现钞离境而遭扣留的案例。
携带如此规模的现金离境完全是侥幸心理,希望不被检查行李的安全人员发现,但是一旦被发现,就触犯了马国法律。
该中国男子在1月27日上午准备从大马吉隆坡国际机场飞往曼谷素万那普机场。该名旅客携带的背包被扫描后发现其背包内携带了总价值为17万令吉的现金,立刻被马来西亚关税局扣留。
根据《1967年关税局法令》第135(1)(a)条文及《2001年反洗黑钱、反恐怖主义融资及非法活动收益法令》第28B条条文规定,1967年关税局法令》第135(1)(a)条文及《2001年反洗黑钱、反恐怖主义融资及非法活动收益法令》第28B条条文规定:该名乘客入境前没有向关税局申报或向国家银行申请准证,涉嫌走私罪,如果罪名成立,嫌犯将被罚款最高300万令吉或监禁最高5年或两者并罚。
那么哪些物品是必须出入境要进行申报的呢?
中国公民在马来西亚出入境时需申报并缴纳税款的物品有:轮胎和内胎;香烟;烟草制品;烟斗(包括烟斗碗);电子烟和相关个人电子烟装置;无论是否含有尼古丁,通过电子烟和电子烟装置吸烟的液体或凝胶形式的制剂。出入境者若携带相当于1万美元及以上的现金或旅行支票出入境,必须填写海关第7号表格(Customs Form No.7)进行申报,此表格在马来西亚各个出入境点的海关柜台均可领取。
马来西亚出入境的豁免征税物品清单:
入境者只能使用信用卡或借记卡在海关柜台缴付税款,若未缴付税款,有关被征税的物品将被执法人员扣押。虽然有些人认为马来西亚执法不够严格,什么都可以,但是还是要了解马来西亚是一个普通法系和成文法系交融的国家,执法不够严格,不表示没有法律制度,存着侥幸心理过关,最终的结果有可能要去双溪毛糯监狱吃咖喱饭的。
以上内容仅供参考!